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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丨权威发布!2019陕西高职扩招6月1-5日补报名

[ 时间:2019-06-01 | 浏览:32715次 ]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陕西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安排。同时,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哪些人可以报名,如何报名,怎样考试!

补报名条件有哪些?

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

怎么报名?

报名时间:6月1日8:00至6月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http://www.sneac.com

报名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网上补报名时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

怎么资格审查?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

考生户籍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

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退役军人考生,还应前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退役军人身份;

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考生,还应前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

新型职业农民考生,还应前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县(区)招生办负责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为相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作相应标记。

为扩大本次高职扩招工作社会知晓度,5月29日上午,陕西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召开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新闻通气会并答记者问。明确今年陕西高职扩招计划16.4万人,较去年增加了0.96万人。今年高职专项扩招工作实行两次补报名、两次考试、两次录取。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扩招补报名。实行弹性学习年限2-5年。退役军人学费国家资助。


今年高职专项扩招工作实行两次补报名、两次考试、两次录取:

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5日,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录取工作将于8月底进行,被录取学生同普招学生一样于2019年秋季入学;

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7日,考试时间为11月9日至10日,被录取学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

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扩招专项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高职院校扩招工作。

招生方面,扩招计划重点向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和考生身份认定,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扩招补报名,春季分类招生考试和高考统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10月份扩招补报名各招生院校将科学制订招生章程,明确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录取规则、培养模式、收费标准、学制年限等相关信息,为考生报考提供便利。


考试录取方面,严密组织专项考试,对于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对于四类群体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对于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

人才培养方面,各高校将采取弹性学习年限和灵活多元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置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急需、社会需求量大的新兴专业,满足考生学习需求。参与扩招的各院校将主动作为、深挖潜力,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努力开发新型教学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确保质量型扩招。同时,为有效破解教学资源不平衡的矛盾,陕西省积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鼓励高校采取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职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省教育厅将制定《陕西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待遇保障以及兼职教师聘用等政策保障措施。通过资源整合、专项培训、校企合作、“银龄讲学”、社会力量兼职扩充等形式补足教师队伍。继续实施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多种方式调动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学生就业方面,各高校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就业市场,全面推广现代学学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培养等,提高就业针对性。引导高校开设就业创业课程,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


保障机制方面,按现行规定将扩招进校的退役军人、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奖助学金发放范围。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全省公办高职院校扩招生均拨款。落实退役军人学费国家资助政策,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答记者问环节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四类群体如何进行身份认定?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李西安

答:下岗失业人员为个人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状态为失业的人员。个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办理。

农民工为全年非农从业在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个人可到乡镇社会保障劳动服务所进行身份认定。

全省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次高职扩招工作,广泛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社会保障劳动服务所全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身份认定工作,确保报名前身份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杨黎旭

所谓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认定职业农民必须符合以下6个条件:


目前认定的职业农民分为三种类型。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由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认定。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认定。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手、代耕手、机防手、动物防疫员等,由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屈小鹏

对退役士兵参加高职报名的身份认定问题,由于陕西省自2015年开始投入使用退役士兵信息系统,实现了退役士兵基本信息的三级网络管理,因此能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查询的便捷性。在实际操作中,可参考陕西每年公务员招考的做法,由退役士兵向报名地招考部门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身份认定,最后由省级招考、退役军人事务两个部门做最终审核确认。

西部网记者 高校的软硬件能否保证扩招?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紫贵

硬件资源最大的问题是校舍问题,在方案制订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在分配计划前,已对各高职院校进行摸底,如果各校都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招生,校舍资源将不存在问题。若计划完成率不平衡,将会出现校舍过剩和不足,我们鼓励通过联合办学,如建立职教联盟、利用职教集团、设立教学站点等形式,在教学硬件资源、后勤食宿等方面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在中省继续加大对高职院校投入的同时,扩大高职院校经费统筹使用权,支持薄弱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加快改善办学条件。

软件资源方面,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待遇保障以及兼职教师聘用等政策保障。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通过专项培训培育一批,通过校企合作调配一批,通过“银龄讲学”补充一批,通过社会力量兼职扩充一批等方式补足教师队伍。其次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等计算机网络技术,融入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针对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

中新社记者专业设置能否满足四类人群?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建林

一是从专业开设现状来看。我省高校开设的高职专业覆盖了所有专业大类,其中包括汽车制造、高效物流等面向我省支柱行业发展的专业,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专业,老年服务、文化创意等社会领域急需专业等等。

在今年5月初,省教育厅为配合高职扩招,专门开展了一次专业补备案工作,专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完全满足四类人群对职业技能提升的需求。

二是改进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一增一减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一增”指的是通过“省控专业目录”和“急需专业目录”,支持高校新增社会急需、战略新兴且契合学校优势特色的专业,运用机制和市场的无形之手把好人才供给“入口关”。“一减”指的是建立专业退出机制,实行“专业—招生—就业”联动,淘汰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缺乏优势特色专业链群支撑的专业;淘汰全省布点过多、办学水平低的专业;淘汰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就业质量低的专业,腾出有限资源向优势特色专业聚合。 

三是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允许高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进一步增强四类人群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陕西网记者如何落实弹性学习?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建林

扩招的几类人群,学制依然是3年,但学习年限可以弹性化,最少不低于2年,最多不超过5年。

为了落实弹性学习,鼓励各高校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确保扩招后教学资源不稀释,培养质量不下滑。

同时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1”就是学历证书,“X”就是若干职业能力等级证书,有长的有短的,长的是学历教育,短的是证书的培训。在试点过程中,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互衔接和贯通。

教师报记者 本次扩招有何吸引力?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紫贵

一是优质的专业吸引人,设置的招生专业都是就业前景好的一流专业和社会急需的专业;

二是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吸引人。结合扩招对象,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习年限、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三是“1+X”证书制度吸引人。通过“1+X”证书制度试点,让学生不仅获得学历证书,还能够获得若干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进一步提升个人的技术技能水平;

四是保障条件吸引人。对扩招录取的退役军人给予学费资助,按扩招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下岗转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解决后顾之忧。

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响应国家号召,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机遇,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我省扩招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质量为先、系统推进”原则,加快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陕西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服务“三个经济”,助力脱贫攻坚,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扩招任务。2019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32.5万,教育部下达我省高职招生计划16.4万,高职招生计划较2018年15.44万增加0.96万。

(二)时间节点。高职扩招工作实行两次补报名、两次考试、两次录取。具体安排为: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5日,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录取工作将于8月底进行,被录取学生同普招学生一样于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7日,考试时间为11月9日至10日,被录取学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

三、招生考试与录取

(一)确定扩招对象。省教育厅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厅局摸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生源基本情况,预测生源数量。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二)下达招生计划。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各校实际下达学校扩招单列计划。扩招计划重点向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具有全日制高职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都要深挖潜力、主动作为、积极承担扩招单项计划,通过校际联盟或开设特设班等形式,招收扩招报名人员。要用好新增跨省计划,积极扩大生源规模。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

(三)开展资格审查。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为报名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学历和同等学力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需审核的户籍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得参加6月份扩招补报名;春季分类招生考试和高考统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10月份扩招补报名。

(四)制订招生章程。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招生实际,科学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要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证书种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须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五)组织专项考试。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六)严格录取流程。高职扩招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加强监督管理。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

四、教育教学管理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实施“省控专业目录”和“急需专业目录”,推动高职院校结合办学特色设置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产业急需、社会需求量大的新兴专业;在保证专业内涵、培养规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灵活设置专业方向。高职院校要针对不同生源分类培养,实施弹性学习年限(最少不低于2年,最多不超过5年),采取灵活多元的教学和考核评价模式,建立工学交替的教学组织形式。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引导新增生源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单独编班管理、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教学。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的实施意见》,印发《陕西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管理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待遇保障以及兼职教师聘用等政策保障措施。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通过专项培训培育一批,通过校企合作调配一批,通过“银龄讲学”补充一批,通过社会力量兼职扩充一批等方式补足教师队伍。继续实施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在各级各类评奖、评优、树模表彰、绩效考核等方面向承担扩招任务的院校教师倾斜,由扩招任务引发的教师补贴不受工资总额限制。

(三)推动教材教法改革。融入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针对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推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法改革,开发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的项目化教学项目,推广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就业市场,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培养,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有关高校要开设就业创业课程,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落实同等待遇,推动高职毕业生和扩招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保障机制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高职扩招为契机,充分挖掘高职院校资源优势,健全扩招工作制度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扩招任务,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国扩招工作贡献陕西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高职院校扩招工作。

组 长:

方光华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高 阳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利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

李雄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向阳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习云杰 陕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井海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黎旭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屈小鹏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刘建林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紫贵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范永斌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刘建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成立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扩招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落实组织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和实施,从学校实际出发,统筹做好生源分析、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创新办学体制机制。鼓励高职院校依托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采取联盟联办等举措,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统筹区域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整体提升。鼓励职教集团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双元”合作招生、合作培养、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实现职教集团实体化运行。鼓励优质高职院校与一般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后勤食宿等方面共建共享,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要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巩固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重要地位,坚持职普比招生大体相当,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将中职学校建设成为高职院校扩招的主要生源基地。

(三)提供扩招经费保障。完善和落实生均拨款、奖助学金、学费资助等政策。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按现行规定将扩招进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奖助学金发放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加强教育经费执行监测,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全省公办高职院校扩招后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将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特别是扩招计划完成情况与财政教育拨款挂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高职院校经费统筹使用权,支持薄弱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合落实退役军人学费国家资助政策,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照对口宣传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做好相关扩招考试招生政策、学校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将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位考生,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分工,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推进情况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项督查。省教育厅与各地市政府、招生院校签订责任书,落实高职扩招工作任务。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各地、各院校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将落实情况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