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9大权力,老师你都享受到了吗? |
[ 时间:2019-01-25 | 浏览:32937次 ] |
现在的老师可能在很多人的眼里都是比较辛苦的一份工作,但是身为光荣的人民教师你知道你们还有9大权力吗?这些权力你都享受到了吗? 作为一般的公民,我们都知道么每个人都是享有一定的权力的,但是老师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来说,除了可以享受一般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力之外,还有受聘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 受聘权: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和解聘教师是学校的权利,法律没有赋予教育行政机关聘任或者解聘教师的权利。 荣誉权: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其名誉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在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中,对教师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侵犯主要来自学生及家长、学校领导、校外人员等。教师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行驶自己的荣誉权。 生命健康权:近年来,我国教师受学生及家长等辱骂、暴力攻击的问题仍较严重。生命健康权是可以保证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除此之外,老师还有一部分于自己工作内容相关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自由权、管教自由权、获得报酬权、民主管理权、培训进修权。 目前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现象就是家长不忍管,老师不敢管。教师的管教自由权是指: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各种指导,并有权利对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但是在此基础上,教师也不能侵犯学生的基本权利。 培训进修权:大概是指老师在任教的过程中,还是可以考一个研究生或是博士生等等来提高自己的学历,或是参加其他的培训来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等。 还有几项权利就不做更多的解析,都是比较基本的。不过身为老师的你,你明白自己的这些权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