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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自学考试9月5日开始报名

[作者:本站 | 发布时间:2023-08-29 | 浏览:1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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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5日开始,现就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

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开考专业

全省共开考专业45个(含停考过渡专业8个),宝鸡市共开考专业32个(含停考过渡专业4个,专业名称后用*号标记),其中专科层次13个,本科层次19个,见附件。

计划在我市报考的考生,只能报考宝鸡市开考的专业。

今年下半年,我省调整了现有45个开考专业中41个专业的考试计划,其余4个专科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技术)的考试计划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发布后调整。

新调整的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均附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考生在新的考试计划执行之前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参照此表对应替代新计划中的课程。

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新专业计划”栏目中查询,即可查看新调整的专业考试计划。

四、报名办法

(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市考试管理中心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

(二)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

(三)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准考证打印

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

附件: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鸡市开考专业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鸡市开考专业

一、本科(19个专业)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经济学

金融学类

金融学

020301K

2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3

法学

法学类

法学

030101K

4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5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管理*

340101

6

学前教育

040106

7

小学教育

040107

8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050101

9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050201

10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050301

11

工学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12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13

土木类

土木工程

081001

14

农学

植物生产类

农学

090101

15

动物生产类

动物科学

090301

16

动物医学类

动物医学

090401

17

医学

护理学类

护理学

101101

18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120201K

19

会计学

120203K

二、专科(13个专业)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新闻传播

大类

新闻出版类

新闻学*

960101

2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

汉语言文学*

970201

3

英语*

970202

4

电子与信息

大类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5

医药卫生大类

护理学类

护理

520201

6

财经商贸

大类

金融学类

金融服务与管理

530201

7

工商管理类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8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9

经济与贸易类

市场营销

530605

10

电子商务

530701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

570103K

12

公安与司法

大类

法学类

法律事务

580401

13

公共管理与

服务大类

管理类

行政管理

590206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排序。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专业名称后加*的为停考专业,凡停考的专业,自20227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